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合同包 预算 | 询价保 证金 |
1 | 1-1 | 宁德市华侨小学北门自动升降柱采购 | 1 | 75300 | 工业 | 753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其他政策:(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 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 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 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3)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1)本询价文件有列明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询价文件未要求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2资质承诺制:(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邮箱办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转账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3218715268@qq.com),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MHS招[2025]宁德CG001号 |
项目名称:宁德市华侨小学北门自动升降柱采购安装项目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华侨小学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聪路7号
联系方式:周振宇 、1310593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
联系方式:小戴 、0593-202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戴
电 话: 0593-2026869